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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金融作为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桥梁,对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聚焦所在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现状,笔者深入分析其在产业升级过程中面临的科技金融需求和支持痛点,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石油化工、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加工制造是调研地区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分别代表能源化工、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端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不同产业在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升级各个阶段面临不同的融资挑战与科技金融支持需求。
科创型产业集群:传统信贷模式与轻资产运营模式不匹配。科技型、创新型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多以轻资产运营为主,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现在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上,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企业资产特性与银行偏好不匹配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资产规模小、品牌力不够、抵押物不足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抵质押依赖与企业轻资产特性错配,较难满足银行授信门槛。此外,科技型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和数据资产进行融资时,面临估值难、变现难、缺乏统一标准等挑战,制约其无形资产转化为金融资源的效率。
能源化工产业集群: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科技金融服务梗阻。一是信息不对称制约高耗能行业享受科技金融优惠。以石油化工为代表的高能耗行业,通过节能技改项目可显著降低能耗,从而改善融资条件,享受科技、绿色领域政策工具或低成本专项贷款支持。但由于部分企业不了解自身符合哪些政策条件,金融机构在评估时也难以全面、准确地获取企业实际状况,融资过程仍沿用传统方式,导致金融优惠政策未能真正惠及企业。二是节能技改项目资金统筹压力大。石油化工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大,相关企业生产线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及设备检修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新旧系统更迭可能导致停产或产量下降,需额外流动资金支持。在此种情况下,升级资金需求叠加营收降低,企业需做好资金统筹和融资规划,否则容易造成资金使用周期与融资期限错配,致使流动资金紧张。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现有供应链金融模式难以匹配新业态需求。供应链金融作为与产业集群天然契合的金融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多重结构性梗阻,制约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加工制造产业集群为例,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高度依赖整车厂等核心企业的增信,这种“核控”模式通过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确权或提供担保,使金融机构得以向链属企业提供融资,但这种模式暴露出多重局限性。一是对于为集群提供软件、数字化服务的轻资产企业,此种模式与传统基于抵押和稳定交易历史的融资逻辑“水土不服”。二是核心企业掌握供应链金融议价权,若其不愿配合确权、提供交易数据或自身信用风险上升,融资便难以开展。新业态供应链网络更加扁平化、动态化,信用难以有效传递至多级中小微企业。三是信息与数据壁垒制约供应链高效运行。目前供应链参与方之间数据相对割裂,数据共享壁垒较高,金融机构难以验证交易真实性,大量交易、物流等数据沉睡,未能有效转化为企业的信用资产。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全周期金融服务与配套支持存在短板。一是金融产品服务与全生命周期需求不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核心不仅是为其提供融资支持,更重要的是提供全程陪跑式金融服务,支持新兴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为例,种子期企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由于缺乏可验证的商业模式和稳定现金流,与之匹配的金融产品较少,传统债权融资较难介入。初创期企业已完成产品原型开发,需大量资金投入后续研发和市场开拓,但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抵押物、信用记录及高企资质,制约了后续融资支持。成熟期企业在市场上已建立稳定地位,拥有较强盈利能力和稳定现金流,在汇率风险管理、现金管理、战略并购及公司上市等方面需要更多元的金融支持。二是配套政策支持尚待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密集、成长潜力大、带动效应强等特点,但同时也面临高风险、长周期等挑战,需要商务、金融、产业主管部门针对产业集群的特点开展协同支持,加速技术突破和产业化进程。但目前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政策衔接仍显不足,金融资源难以高效匹配产业集群发展需求。

一是金融供给端。金融机构应转变传统理念,从过度依赖固定资产抵押转向综合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运营能力、现金流稳定性和成长潜力,建立适应轻资产特征的信贷评价体系,引入数据资产估值、知识产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融资等新型增信工具,将专利、技术、核心人才等软实力指标量化为授信依据。同时,加强与产业园区运营方的合作,获取整合企业纳税、水电、订单交易等数据,构建园区信用“画像”,运用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灵活金融服务模式,为轻资产运营企业提供更贴合其发展需求的融资支持,有效疏通融资堵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企业端。对内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内控规范性,整合梳理专利、知识产权等数据资产,积极向金融机构展现自身“专利值”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融资可得性。对外主动对接政府、产业园区及科技支行,积极了解地方产业集群的科技金融配套政策,重点关注科技创新贷款、设备改造贷款、产业集群专属贷款等金融产品。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满足多元需求。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聚焦不同产业集群的经营特点与风险特征,实行“一群一策”深度定制,围绕各集群企业的主要需求与核心优势,将专利技术、头部企业引领效应等核心优势作为授信评估要素,开发差异化、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满足企业在转型升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及国际结算等环节的金融需求。比如,某省农信联社基于对某集群160多家企业的共性特征分析,为集群内企业定制知识产权质押产品。
二是强化全周期“接力式”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改变单一信贷供给模式,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多种业态,形成“股贷债保租”联动的综合金融方案,确保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都能获得匹配的金融资源,实现全周期陪伴式成长。在早期阶段,可发挥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的先锋作用,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提供启动资金,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在成长期,发挥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科创票据、成长债等产品优势,实现债权与股权的协同支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和规模化发展;在成熟期,依托资本市场,通过上市、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等方式提供长期资本支持。
一是打破信用传导梗阻,发展供应链“脱核”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减少对核心企业的单一信用依赖,转向基于供应链上真实、可追溯的交易数据综合评估链属企业信用,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二是增强金融产品适配性,激活动产价值。针对供应链中轻资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发基于订单、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并探索多级供应商融资、反向保理等模式。例如,利用供应链电商平台整合交易流、资金流和物流信息,提供“一站式”融资支持。三是强化技术赋能和平台支持。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加快建立连接核心及链属企业、物流、仓储、金融机构的产融互联平台,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激活数据资产的信用价值,使存货、仓单、订单等动产变得“可信、可控、可融资”。
一是加强政策协同。为加速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商务、金融、财税及产业主管部门需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特征和差异化需求,加强协同配合与政策接续,合力构建以产业链需求为核心、产融政策精准联动、信息共享互通的有机体系,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财税奖补政策及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持。
二是完善风险缓释措施。综合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资金池等组合工具,发挥财政资金的风险缓释作用,增强产业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在金融监管层面,加强正向引导,完善金融服务创新激励和考核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投向产业集群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金融机构层面,从适用产业领域、设置差异化不良容忍度、制定贴合产业的尽职标准等维度,完善细化“尽职免责”操作规程。比如配合政府制定产业集群科技企业“白名单”,适用更优化的尽职评价标准和更高的风险容忍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