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广州推动形成多元互补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目前全市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341.13亿元。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创新手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小编就跟你唠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那些事儿~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融资的行为。
(3)银行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按银行贷款规定进行审查,并对企业提交的其他资料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专利权质押登记是指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专利质权自专利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4)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进行质押登记;
(2)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代办处办理。
(1)专利权质押合同执行完,应及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解除。如果是续贷,需重新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2) 专利权质押期间的年费缴纳一定及时,否则可能造成专利权失效,从而影响质押合同的执行。
(3) 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当地的注册证明,注册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
企业按时完成还本付息后,按通知于规定时间(一般是次年1月份)将相关证明材料提报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具体如下:
4、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线、专利评估、价值分析协议,评估、价值分析报告,评估、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