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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ppt

发布时间: 2026-04-18 次浏览

  

《体育知识产权法律制度》ppt(图1)

  体育知识产权是体育法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体育组织尤为重视对体育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

  体育知识产权的研究刚刚起步,主要讨论体育标志和体育竞赛表演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制度、体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救济途径。

  20世纪60年代以后,“知识产权”学说广泛传播,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众多国际组织的承认,知识产权法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奥林匹克运动为代表的体育实践所涉及的体育知识产权研究已经突破传统知识产权的范畴,具有自身的体系和独特性。

  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的一大发明,是社会制度创新的光辉典范。它以荣誉、社会地位和财富为杠杆,发掘人类生命中最为可贵的创造本能。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精神或智力活动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成果是无形的,但可以通过有形的载体呈现出来。知识产权强调的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的权利,这样就与智力劳动划清了界限。

  只有基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才能产生知识产权,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不可能产生知识产权。

  并非一切创造性的智力成果都可以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也并非任何设计都可以成为受保护的工商业标记权。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以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

  2、地域性:作为一种专有权,其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对所有权的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而知识产权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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