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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萧山区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萧文旅〔2025〕16号《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2025年度萧山区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补助项目范围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实施或者获得相应资格、成果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项目已获得我区其他区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不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新评定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示范项目、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等各类产业融合示范基地补助。
2.新评定为“味美浙江·百县千碗”省级特色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补助。
3.新评定为典范级、5A、4A、3A旅游景区城镇;国家、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省金3A景区村、省级运动休闲乡镇;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补助。
4.新评定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5A、4A、3A级旅游景区补助。
5.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金树叶级、银树叶级绿色饭店;金鼎级、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酒店;金桂、银桂品质饭店补助。
9.新评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补助;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补助。
10.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评估补助;新评定国家和省级“非遗薪传奖”、非遗旅游景区、非遗优秀旅游商品、体验点、非遗保护基地、非遗工坊、非遗酒店(民宿)、非遗茶空间、非遗美学生活馆补助;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乡村博物馆补助。
以上项目由区文广旅游体育局根据相关评定资格(成果)文件和补助标准,审核补助对象是否有不予补助的情形后,拟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审定、公示、兑付等工作。
申报日期、方式:采取线上申报,申报邮箱为,受理时间为3月13日上午9点-3月27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待复审通过后,将通知申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材料。
1.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设文旅融合项目。对新开发投入的旅游休闲类景区项目以及文旅、农旅、体旅等融合型旅游项目,项目要求完成区发改局立项,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不少于500万元,并且实际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额80%,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支持企业和个人研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对当年参加由区文旅部门选送的文化旅游商品赛事,获得国家级金奖、国家级银奖(省级金奖)、国家级铜奖(省级银奖)、省级铜奖(市级金奖)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激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同一产品获得上述不同荣誉的,就高补足差额。
3.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场景。培育发展一批优质新业态、新产品项目,聚焦工艺美术、中医药、非遗项目等传统经典产业,充分挖掘其历史遗存、生产场景价值,融合乡村体验、潮流文化等特色资源,打造具有较强综合带动作用与良好示范效应的项目,推动文旅体领域多元融合。按项目投入资金30%给予补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申报项目需在当年完成并投入运营。鼓励企业以萧山历史文化为内容,开发 AI、AR、VR 等数字化旅游体验项目,按项目研发经费30%给予补助,一般不超过50万元。
4.鼓励引进品牌酒店。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国际知名高端品牌酒店,且签订管理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按照五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升规后给予100万元的激励,分两年予以拨付。
5.鼓励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对区内新取得外语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导游资格的导游员,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激励;上述激励人员要求在区内所在旅行社(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查询为准)从事导游工作,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对区内新获得国家、省级旅游管理部门主办的各项专业或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1万元、0.5万元激励。对同一赛事获得多项表彰的,按最高项目激励。
6.鼓励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支持全省入境游先行试点单位、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4A级及以上景区镇推进符合规范标准、体现地方特色的外语标识系统和智慧旅游建设,给予投资额 30%的补助。外语标识系统单个主体补助一般不超过20万元,智慧旅游建设单个主体补助一般不超过30万元。
7.鼓励开展研学旅游。对接待通过“文旅红”线上平台预约游客的,且年接待量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的“文旅红”研学点的运营主体,按照10元/人次标准给予补助,预约量达到5001人次及以上、2001人次-5000人次、1000人次-2000人次的,分别最高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的补助。
8.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对落户萧山的国际知名体育赛事(国际A类赛事,国际B类、C类知名赛事、特色赛事),对审核认定的办赛支出给予 50%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在萧山举办国家级体育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总局委托国家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按照办赛经费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申报项目核定时间以赛事举办日期为准。对在萧山承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商业赛事的区内外执行单位,根据赛事绩效评估,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纳入萧山区品牌赛事库的体育赛事,经赛事绩效评估,对审核认定的办赛支出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职业化发展。对设立在萧山区的三大球俱乐部(含男队女队),参加省级及以上联赛的,根据成绩给予阶梯激励,单个俱乐部上限150万元。
体育类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职业化发展)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2025年度在萧山区举办国际知名体育赛事、国家级体育赛事、商业赛事、萧山区品牌赛事的区内外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赛事类型参照杭体赛〔2025〕12号《杭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体育赛事活动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中相关内容认定。一项赛事活动只能由一个符合条件的举办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包括办赛经费收支)必须一致,如有联合办赛主体,办赛经费收支可统一纳入。单个赛事同年度(或因赛程跨年度)在萧山举办的不同场次比赛不作为不同赛事分别申报。
(1)国际知名体育赛事。赛事类型主要包括:a.被列入体育总局年度赛事活动计划的体育赛事;b.由国际体育组织牵头或发起的体育赛事;c.受到国际体育组织认证的体育赛事;d.知识产权属于国际体育组织的体育赛事;e.被纳入国际体育组织赛历的体育赛事。基本条件:a.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或经国际体育组织授权,完成赛事审批相关手续,并顺利举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b.参赛国家5个及以上(如赛事中设多个独立比赛项目的,每个独立项目均需满足参赛国家5个及以上的条件);c.在不少于20家国际、国内主流媒体、国际组织宣传网络或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d.赛事总投入不少于200万元(非赛事净支出);e.线人次或线万人次;f.执行方为区外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需向萧山区提供与补助标准基本对等的商务权益回报(以赛事招商手册拟定权益为准)。
(2)国家级体育赛事。赛事类型主要包括:a.由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国家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体育协会牵头或发起,且没有国际体育组织参与的体育赛事;b.由国家体育总局之外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牵头或发起的体育赛事;c.受到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认证的体育赛事;d.被纳入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赛历(或赛事计划)的体育赛事。基本条件:a.完成赛事审批相关手续,并顺利举办的国家级体育赛事;b.参赛省份(含港澳台地区)5个及以上(如赛事中设多个独立比赛项目的,每个独立项目均需满足参赛省份(含港澳台地区)5个以上的条件);c.在不少于10家国内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d.线人次或线万人次;e.执行方为区外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需向萧山区提供与补助标准基本对等的商务权益回报(以赛事招商手册拟定权益为准)。
(3)商业赛事。赛事类型:由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体育赛事,完成赛事审批相关手续,并顺利举办的商业体育赛事。基本条件:a.参赛队伍不少于4支;b.在不少于10家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c.线人次;d.执行方为区外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需向萧山区提供与补助标准基本对等的商务权益回报(以赛事招商手册拟定权益为准)。
(4)萧山区品牌赛事。赛事类型:由萧山区文广旅体局公布。基本条件:a.已连续举办三届以上,并计划继续长期举办;b.参赛规模不少于200人次,且赛事规模逐年扩大;c.固定赛事经费投入不少于10万元;d.有超过10家媒体宣传报道,已初步形成较好的品牌宣传效益;e.赛事效益良好,有不少于20%的社会资金投入,对周边消费有明显带动;f.赛事举办期间未产生负面舆情及安全事故。
2025年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三大球职业、非职业联赛的,注册地在萧山区的体育俱乐部。参加同一赛事同一年度已享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应在补助资金中予以扣除。明确参赛经费为政府保障的,不列入本办法补助范围。
(1)足球项目。俱乐部组队参加2025赛季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奖励120万元;参加2025赛季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奖励100万元;参加2025赛季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奖励80万元;参加以上赛事,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基础奖励的10%。俱乐部组队参加2025赛季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A组的奖励50万元;参加2025赛季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B组的奖励30万元;参加以上赛事,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奖励8万元。
(2)篮球项目。俱乐部组队参加2024-2025赛季CBA联赛的奖励120万元,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基础奖励的10%。俱乐部组队参加2025年浙江省篮球超级联赛的奖励50万元,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奖励8万元。
(3)排球项目。俱乐部组队参加2024-2025赛季排球超级联赛的奖励120万元,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基础奖励的10%。俱乐部组队参加2025年浙江省排球超级联赛的奖励50万元,从排名进入前30%起(包含30%),每提升一个名次追加奖励8万元。
(4)俱乐部组队参加非标准三大球项目(如5人制足球、3人制篮球、沙滩排球等),按标准项目的50%进行奖励。
1.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设文旅融合项目。(1)企业年报(上年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文件;(4)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5)项目申报投资额清单明细表(表格包括项目支出名称、金额、支出内容简介),项目投资印证材料(发票、合同等需满足审计要求)。
2.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1)企业年报(上年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4)旅游商品获奖印证材料。
3.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场景。(1)企业年报(上年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4)项目申报投资额清单明细表(表格包括项目支出名称、金额、支出内容简介),项目投资印证材料(发票、合同等需满足审计要求);(5)项目总结以及相关印证材料。新业态、新场景类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吸引旅游客源市场、促进文旅产业融合、丰富消费业态、项目创新性和独特性、线上话题热度、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经济效益等方面展开描述;数字化旅游体验类应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创意、项目概念、历史文化内涵、信息技术运用、交互体验创新技术、线上线下融合、资金投入、团队组成、盈利模式、推广运营、技术研发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展开描述
4.鼓励引进品牌酒店。(1)企业年报(上年度);(2)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最新年度排名情况;(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由杭州市萧山区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等评定酒店达到5星建设标准的情况报告;(5)企业与品牌签订管理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6)企业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达限纳统)证明;(7)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5.鼓励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1)新获奖的相关印证材料(如文件、奖牌或者官方媒体推送等);(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参保证明(需区内旅行社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旅行社名单以全国旅游监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查询为准);(4)本人的银行卡信息(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信息)。
6.鼓励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1)企业年报(上年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4)项目申报投资额清单明细表(表格包括项目支出名称、金额、支出内容简介),项目投资印证材料(发票、合同等需满足审计要求);(5)项目总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项目体现地方特色和符合规范标准的情况等),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7.鼓励开展研学旅游。(1)企业年报(上年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4)文旅红平台研学留痕记录(需全流程闭环),现场研学的有力印证材料(照片、申请单、签到表等需满足审计要求)。
8.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1)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2)如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相关审批材料;(3)观赛、参赛人数证明(数据提供单位盖章,实名信息需脱敏处理);(4)项目投入资金明细表(办赛支出中赛事与非赛事部分需分列),以及项目投入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如涉及赛事服务外包应提供承包方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外包价格的公允性证明。办赛支出主要包括赛事申办费用、场地与器材费用、赛事工作人员(含技术官员、志愿者)劳务费用、安全保卫费用、赛事保障车辆费用、赛事奖金、赛事转播直播、比赛服装及物料、赛事宣传费用等支出(其中运动员、技术官员、工作人员等交通、食宿标准参照赛事授权方官方最低标准)。办赛支出中对非赛事部分(主要包括开闭幕式、会场舞台搭建、宣传片制作、节目表演、美陈等支出)认定不超过办赛支出的20%(商业赛事除外),赛事所收取的报名费用应在办赛支出中予以扣除。同一赛事同一年度已享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应在补助资金中予以扣除;明确赛事经费为政府保障的,不列入本办法补助范围。(5)与国际体育组织、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单位或所属运动协会签约或授权证明,赛事方案(竞赛规程、组织方案、竞赛方案、场地保障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文明观赛方案、接待方案、安保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商业赛事只需提供赛事方案);(6)赛事总结概述材料(赛事举办时间、地点、内容、规模及实施效果分析、赛事转播情况、赞助情况、产业溢出效应情况、新闻报道、图片影像资料等);(7)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8)赛事报名费收入明细表以及相关佐证资料。(9)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政府补助收入明细账及相关佐证资料。
9.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职业化发展。(1)俱乐部注册证明文件;(2)组队参加三大球赛事的证明材料;(3)官方发布的成绩认定文件;(4)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1.项目初审。通知文件下发后,由各属地镇街、平台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及项目绩效情况等。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鼓励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政策条目,无需属地镇街、平台初审。
2.项目复审和审计。区政策申报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各业务科室对本科室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复核。业务科室全面查阅项目申报资料和属地镇街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不予通过,资料不全的应退回补充。复审通过的项目汇总后,将委托第三方审计。
3.资金拨付。复审和审计结束后,还需经过审定、公示等流程,待资金拨付文件下达后,按照要求和规定尽快完成资金兑付。
1.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设文旅融合项目;鼓励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场景;鼓励文化旅游配套设施提升。资源开发科,许鑫祺,
2.鼓励引进品牌酒店;鼓励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行业管理科,瞿晶晶,
4.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职业化发展。体育科,钱潇宁,
5.区政策申报中心初审窗口电线-杭州市萧山区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